訪學教師
大陸教師申請至靜宜大學訪學所須文件:
A. 靜宜大學-訪學教師申請表(word檔)
B. 個人學術經歷資料(word檔)
C. 入台證申請檔(皆為電子檔):
1.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(word檔-內容請務必完整填寫)
2. 在職證明 (jpg檔- 彩色掃描檔,三個月內開立,務必蓋有校章)
3. 二吋大頭照片 (jpg檔-白底)
4. 身分證正反面 (jpg檔,請務必掃描清楚)
上述電子檔分別以『姓名』為資料夾分類。
相關規定
A. 上述電子檔大小需為 512kb 內。
B. 照片規定: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脫帽、未戴眼鏡、不遮耳、五官清晰不遮蓋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或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,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)。
C. 填寫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時,注意以下要點:
a. 紅色標示之欄位務必填寫!
b. 照片必須符合規定,若不符規定,遭退件就得重拍。
c. 申請表請以繁體中文填寫,英文名欄請填寫羅馬拼音名,與護照、通行證或其他正式檔同(請注意姓、名的前後順序請與通行證相同)。
d.申請表本職欄請務必填寫清楚『學校名稱+職稱+職位』,並請注明任職此職務的起始『年+月』。
e. 申請表之父母親資訊,請務必詳填姓名及生日(年月日)
f. 請確保所提交個人身份證件的真實及有效性,特別應留意、並確認身份證件在交換期間長期有效。
★★請注意,入台後,將統一安排進行健康檢查(約NT$550)並施打麻腮風三聯疫苗(MMR疫苗-約NT$1,000)。
參考文件
A. 教師交流項目申請指南
B. 可申請之系所